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申请报名; 2.需服从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管理及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 3.该资产现状闲置,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及其他负债等事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并到兴义镇张河村村委员会获取现场踏勘情况说明,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5.承租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标的的结构;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若拟对该标的进行再次流转,需经出让方(流出方)同意; 8.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标准详见合同); 9.本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为:(略) (略)、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2)承租方需在租赁期间遵守村(社区)相关规定,维护标的物及周边环境整洁。 (略)、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项目意向流入方应在本公告期间向流出方咨询确认,竞价完成后因公告内容问题无法完成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的,责任在流入方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