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略))长春绕越线)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略))长春绕越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略))长春绕越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略)〕7号)批准,项目法人为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略).2亿元、地方政府安排一般债券(略).8亿元和农安县安排财政性资金5.8亿元外,其余资金(略).6亿元由项目法人单位自有资金承担,招标人为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路线起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西南(起点桩号K0+(略)),设凤响枢纽互通与国道京抚线转换,路线向西北,在姚家屯东下穿哈大高铁后转向北,经大岭镇东,在山咀子东北上跨新凯河,经烧锅镇、合隆镇,在平安堡东北上跨长白铁路、后库尔金堆屯北跨越伊通河,经万宝镇北,在刘家油坊村北上跨京哈高速后转向东,经中韩示范区北侧,在东河南营屯西北下穿哈大高铁,在七马架屯东南上跨京哈铁路及干雾海河,止于东二道沟东北,设米沙子北枢纽互通与国道京抚线转换(终点桩号K(略)+(略))。
主线全长(略).(略)公里(其中K0+(略).(略)~K0+(略).(略)段本期不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连接线全长4.(略)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2.2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2.2.1服务范围:(略)
2.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种造价比对分析、超概风险预警及对策、调概论证等;
(2)各阶段(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土建、安装、装修装饰、材料、设备、服务等)工程计量计价审核、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及审核、签证审核、可调主材材差计算等;
(3)合同执行期间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复核,进度款、结算款、签证、变更工程款等审核,出具相应成果文件,以及造价动态分析管理等);
(4)工程审计、诉讼及索赔等问题的处理和协调;
(5)负责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并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如涉及调概,负责调概文件的编制及组卷工作并负责技术支持;
(6)建立造价基础数据信息、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立各类造价资料台账并整理归档;
(7)配合项目业主接受建设项目行业管理部门、财政等单位组织的检查、抽查、复核、考核等;
(8)配合项目业主接受政府审计,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审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审计,代表项目业主向相关审计部门解释、说明咨询成果;
(9)为实施项目造价咨询而进行的必要的现场踏查及项目业主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2.3标段划分:(略)
造价咨询标段 | 对应监理标段 | 对应设计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ZJ(略) | ZJB(略) | A设计段 | K0+(略)~K(略)+(略).(略) | (略).(略) | (略) |
ZJB(略) | B设计段 房建工程 外电工程 | K(略)+(略)~K(略)+(略).(略) | (略).(略) | (略) |
装备产业区连接线 | L1K0+(略).(略)~L1K1+(略).(略) L2K0+(略)~L2K3+(略).(略) | 4.(略) |
公路机电工程 | 全线 | |
ZJB(略) | C设计段 | K(略)+(略).(略)~K(略)+(略) | (略).(略) | (略) |
公路安全设施 | 全线 | |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略) |
2.4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下列业绩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一级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一级或高速公路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业绩,养护工程业绩不予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企业业绩按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业绩数量之和计算。)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投标人自有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以社保为准,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②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从事造价工作8年及以上;
④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上述第2.3款表中监理ZJB(略)标段和监理ZJB(略)标段监理范围内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并负责全线造价咨询服务的组织、协调、统一、汇总(含各种报告的汇总编制)等。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
5.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5日至 (略)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6.2本项目的变更、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略)
7.3本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开标时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按顺序进行解密,由投标人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点击远程解密并输入CA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需插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4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全程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8.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