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1项。
注:(略)
采购包1
1.入围后须在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略)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城市公交客运营运资质,经营范围包括:(略)
3.公司名下可调配的具有省际、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城市公交交通营运证(略)座及以上的大客车或公交客运车不少于(略)台(提供车辆照片、对应车辆行驶证,及每辆车在交通部门备案的车辆的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含公交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入围后须在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略)
2.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在当地交通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范围为“客运汽车租赁”或“客运出租运输”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或“小微型客车租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公司名下具有运营资质备案的,符合公务用车规定标准的小型汽车(7座商务车和5座轿车)不少于(略)台(其中,商务车与轿车比2:(略)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近3年内被法院判决承担主要责任的。
三、获取征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