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二期工程(总图施工部分)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向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略).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南延巨业大厦7层(南侧-1)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鲍国林 | 联系人: | 冯运奇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邢台银行中华路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