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略).(略)元/亩·年 |
价格说明 | 每亩年租金单价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个承租年度三个月租金的总和整数收取,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租赁期间,承租方因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须支付相应费用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抵,出租方依租赁合同约定扣抵承租方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应在扣抵事实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齐履约保证金,逾期不补齐履约保证金的按拖欠租金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连续的(略)个月为一个交租周期,先交租金后使用场地 |
租赁期限 | (略)年以下(不含(略)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为准,多退少补)。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整体开发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偷税漏税欠税记录,不在人民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3.对出租地块用途有较全面了解,对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准确分析和判断;4.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有意向对该地块进行整体开发经营;5.意向承租方在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须到租赁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土地现状、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等详情,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报名竞租。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4、有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整体开发经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社会信誉良好,并对该租赁土地用途有效全面了解,对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为准确的分析和研判的承诺文件;5、无欠税证明文件;6、土地现场踏勘确认书;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2、个人身份证;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4、有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整体开发经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社会信誉良好,并对该租赁土地用途有效全面了解,对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为准确的分析和研判的承诺文件;5、无偷税漏税欠税记录的承诺文件;6、土地现场踏勘确认书;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 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if !supportLists]1、[endif]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到租赁现场勘验确认租赁土地及地上附作物、建筑物等详情,并签字确认了土地现状、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等详情,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并签署《土地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土地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用途:(略)3、以连续的(略)个月为一个交租周期,租金缴纳方式以先缴纳租金后使用场地的原则,租金递增幅度以每3年为一个递增租金周期,每个递增租金周期内租金的标准不变,下一个递增租金周期的标准在上一个递增租金周期的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4、承租方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此地块如遇到政府征地时,必须予以配合。5、承租方未来在经营管理该土地期间,须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报建手续,依法依规经营,如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方须负责对租赁地块上原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等进行清场,并自行负责与当地村民/村委、附着物原使用者协商清场事宜,同时负责清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承租方须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等地上附着物清理,承担全部清理费用、人员安全及纠纷处理责任。若因清理引发村民阻挠、索赔、行政处罚或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及赔偿。(2)承租方不能因清理问题追究出租方责任,并放弃以“无法清理”为由主张索赔。(3)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对承租地块上原有建筑物、构建物、农作物等地上附着物清理的,承租方可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缓签租赁合同或者拒签租赁合同申请(缓签时间不超过3个月,未提出缓签租赁合同申请的视为拒签;如拒签租赁合同的,则按广西交易所集团挂牌公告约定:(略)7、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竞租前须自行了解与该地块土地地类性质相关的建设政策,报名并参与竞租成交后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实现其预期建设目的为由终止租赁关系。8、查看标的时间:(略)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为准。(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 1月 8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 (略) |
温馨提示:(略) |
处置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抵扣承租方第一年的土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竞租保证金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方,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租赁合同3、土地现场踏勘确认书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