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度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略)号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双桥院区)小四楼4层(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需求为(略)年度按照不同人员类别分为A在职普通职工、B退休普通职工、C在职医照人员、D退休医照人员、E在职职工子女五种投保方案。保险期限:(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日前,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略)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