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述:
为了改善医院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规范院区医疗垃圾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现委托有资质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公司每天及时运输处理和清运医院院区的医疗废物。
三、服务范围: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位于清远市银泉北路(略)号院区内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清运处置(不包含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装修余泥垃圾)。
四、委托管理服务要求:
1、负责每天在约定时间内至少一次将医院医疗废物收集点的桶装医疗废物清理干净,并将医疗废物清运至指定的处置厂。如医疗废物没及时清运或途中乱丢弃医疗废物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如遇特殊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满足医院需要增加清运次数。
五、委托管理期限、委托处置服务费:
1、合同期:(略)
2、委托处置服务费包含医疗废物处理费、转运费、人工费用、税金等。
六、资质及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医疗废物清运服务业绩;
3、投标单位需具备《危险危废经营许可证》(HW(略)),提供资质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略)
5、投标单位需具有政府划分收运处置区域的相关资料;
6、投标单位提供报价函。
七、报名日期、地点、时间:
1、(略)年1月5日至(略)年1月9日(工作日8:(略)
2、交资料地点:(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略)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