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略)-(略)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略)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小时安保、(略)小时消防监控、(略)小配电房监管;日常水电等设备实施维修维护,对空调、消防、智能化、电梯等维保单位日常维护工作实施监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绿化养护;办税服务厅、院落、电梯、公共走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保洁;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指定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略)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略)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