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郊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址:(略)
二、人员及管理
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运营需要配置从业人员,负责人员招聘、录用、培训、管理等,并承担聘用人员的薪酬、社保、安全、福利等相关费用,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务、劳动、聘用等任何关系。
2.中标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遵守学校出入校门、车辆管制、防疫、人员及车辆登记等管理规定,学校有权对其监管。
3.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卫生、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在整改期限内积极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学校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甚至终止合同。
4.食堂用工岗位及要求(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提供承诺函))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 1 | 厨师兼营养师 | 1 |
| 2 | 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 | 1 |
| 3 | 面点师兼服务员 | 1 |
| 4 | 库房管理员兼服务员 | 1 |
| 5 | 服务员 | 8 |
| 6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1 |
| 合计 | | (略) |
5. 中标单位每月向学校结算服务费时,需要提供每日晨检打卡记录,证明人工成本真实性的佐证材料。
6为创建安全校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和检查,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有关物品进出校园。
7.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三、现场管理
1.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场地,正常运营所需的设备设施(如:(略)
2.日常所需补充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卫生用品、防疫、消杀物资、维修耗材等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料、物料、工具、器具及个人物品等摆放整齐,室内外干净整洁,烟机按相关规定定期清洗。
4.中标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证照公示、留存各项记录、并做好省、市、区教育局、市场局等有关部门的例行检查。构建打造4D厨房,留存、填报上级相关部门的平台数据、材料,配合学校做好创城等方面工作。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所需水、电、燃气费用,由学校负责。
6.中标单位承担残食清运和化粪池清淤等工作及费用。
7.服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等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除外。
8.中标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培训,并留存好资料。
9.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自行聘用安排并承担人员经费,食堂聘用工作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工资、福利等方面由中标单位负责。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城郊九年一贯制学校相关规定。
(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各类保险(食堂工作人员保险、食品安全保险等)、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
(略).食堂工作人员应遵规守纪、身体健康、具有中学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持证(健康证)、按要求着装上岗,服务规范;不允许心理不健康的员工上岗。
四、服务保障
★(1)、投标人负责管理食堂的所有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关键点,采购、加工、制作、烹饪、洗消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将可口、安全、营养的配餐提供给师生。投标人需派专人负责和招标人沟通联系,例如:(略)
★(2)、投标人配合采购人落实各级校园餐文件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略)
★(3)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营养师设计菜单,需提前一周交学校审批,由学校购买食材;菜单的设计要满足未成年人学生和教师的特点及要求,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两荤一素,荤素搭配要合理,特色餐要迎合学生的喜好制作出味美可口的特色营养餐,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2.食堂设施设备已基本满足现场加工制作要求,不得出现预制菜,全校师生统一到食堂就餐。如有特殊需求,食堂负责送餐到班级分餐或以盒饭的形式分餐。
3学生餐:(略)
4.师生有回民的需有要单独的供餐。
5.供餐时间:(略)
教师餐:(略)
学生餐:(略)
★五、餐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教职工餐费
(略)元/人/天(全天补助),
(二)学生餐费标准
1-2年级学生午餐6.(略)元(套餐)、3-6年级学生午餐6.(略)元(套餐)、7-9年级学生午餐7.(略)元(套餐),如遇学生及家长需要调整餐食标准时,家委会、学校和中标人协商决定。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本项目食材及水、电、燃气费用均由校方提供,劳务费用为当月实际发生额的(略).(略)%,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结算为准)。
(2)每月满足服务标准,按月结算,校方检查合格后,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教师餐费由学校按餐费标准和当月实际发生额的((略).(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单位。(满足付款条件后即时付款,最长不超过(略)天)。
(3)学生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次月(略)日前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的((略).(略)%)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四)退费方式
学生病事假等原因需要退餐的由中标单位逐日进行统计,月底统计出每名学生用餐明细以便对账收费。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七、安全管控
1.中标单位建立健全进货及出入库台账。
2.中标单位要保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食堂拒绝使用各种类型食品添加剂,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要承担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及经济赔偿。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应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3.中标单位负责运营场所的液化气、水、电、门锁等安全。
4.中标单位应做好上级监管部门规定的留样、消杀、储存等关键性工作和记录。中标人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略)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略)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5.中标单位应为全体师生购买食品安全险。
6.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师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八、责任状
1.服务期间中标单位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从业人员与学校无任何劳务、劳动、聘用关系,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由中标单位负责,如有用水、用电、使用燃气、使用加工设备等引发的生产事故,对从业人员造成的意外伤亡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同:
(1)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经营服务合同行为的。
(2)降低供餐质量和餐食数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或每学年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略)%的。
(3)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
(4)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5)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6)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7)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的。
★九、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格式)(可现场递交可提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投标人可以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略)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