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罗岭镇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拍卖(二次) |
项目编号 | H0QT(略)Z(略) |
委托方 |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黄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略)竞价期限:(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本次拍卖标的为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主要树种:(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销售合同》。并于《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销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2.信用要求:(略)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其他要求:(略) |
三、转让条件 |
[if !supportLists]1.[endif]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办理成交标的交接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成交标的交接手续。4.本公告所列林木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最终交易价款以竞拍成交价为基准,按标的实际面积核算。竞买人应于竞拍前通过实地踏勘、查阅相关文件、向委托人及拍卖人咨询等方式,全面、充分了解标的的范围、实际面积、林木品种、现状及竞拍相关全部要求。因竞买人自身信息核实不全面、理解存在偏差或未充分履行审慎核查义务等原因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竞价、按现状交付,委托方与拍卖人提供的标的相关资料、说明仅作为竞买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质量、林木品种、数量、权属等方面的瑕疵担保。竞买人必须在竞拍前亲自审验标的实际状况,一经应价、报价,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瑕疵、现状与预期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款项、签署文件或履行合同义务。6.买受人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协助买受人向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审批费、工本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未依法取得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开展任何采伐作业。买受人须于《林木采伐许可证》注明的采伐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林木的采伐作业及场地清理工作;若逾期未完成的,买受人应按照《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销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采伐作业与安全责任:(1)买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伐许可证规定,按核定的范围、方式、期限开展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期限、违规采伐,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林木采伐、运输及场地清理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或法律纠纷,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无涉。8.其他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权益范围明确包含:(略)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1.本次拍卖会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竞价网址:(略)2.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系统按“电子竞价+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受让方。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一、保证金缴纳(一)缴纳要求缴纳截止时间:(略)缴纳方式:(略)(二)保证金退还未竞得者:(略)买受人:(略)(三)缴纳账户1.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户名:(略)开户行:(略)开户行:(略)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略)开户行:(略)账号:(略)二、报名及资格确认1.报名截止时间:(略)2.报名地点:(略)3.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1)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2)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资格核验:(略)5.工本费缴纳:(略)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成交价款结清后原路退回。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买受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拍卖成交价5%的比例,向拍卖人(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相关约定执行。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3.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地址:(略)联系人及电话:(略)2.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及电话:(略)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地址:(略)联系人及电话:(略) |
九、附件 |
1.本公告所列林木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最终交易价款以竞拍成交价为基准,按标的实际面积核算。竞买人应于竞拍前通过实地踏勘、查阅相关文件、向委托人及拍卖人咨询等方式,全面、充分了解标的的范围、实际面积、林木品种、现状及竞拍相关全部要求。因竞买人自身信息核实不全面、理解存在偏差或未充分履行审慎核查义务等原因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竞价、按现状交付,委托方与拍卖人提供的标的相关资料、说明仅作为竞买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质量、林木品种、数量、权属等方面的瑕疵担保。竞买人必须在竞拍前亲自审验标的实际状况,一经应价、报价,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瑕疵、现状与预期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款项、签署文件或履行合同义务。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会当日现场与拍卖人签署《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成交确认书》《竞拍须知》《支付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签署主体及名称须与竞买报名时提交的主体信息、名称完全一致,不得擅自变更。4.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足额缴清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元(大写:(略)5.买受人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协助买受人向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审批费、工本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未依法取得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开展任何采伐作业。买受人须于《林木采伐许可证》注明的采伐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林木的采伐作业及场地清理工作;若逾期未完成的,买受人应按照《黄梅村山场林木采伐销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采伐作业与安全责任:(1)买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伐许可证规定,按核定的范围、方式、期限开展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期限、违规采伐,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林木采伐、运输及场地清理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或法律纠纷,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无涉。7.买受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拍卖成交价5%的比例,向拍卖人(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相关约定执行。8.本特别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会《拍卖会文件》(含拍卖规则、竞拍须知、合同范本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理解并认可本次拍卖所有文件内容,自愿接受全部条款约束。9.电子竞价登录网址:(略)(具体操作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书》,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相关规则要求。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