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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医保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延安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医保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组织比选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略)
2.2采购范围:(略)
2.3质量要求:(略)
2.4服务地点:(略)
2.5服务期限:(略)
2.6采购预算(含税):(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①提供(略)年或(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略)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略)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获取比选文件。
4.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略)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适用此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略)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略)室获取。现场获取比选文件的,可采取现金、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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