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青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提升辖区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略)名,详见《青山区(略)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适应医疗卫生服务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应在(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略)年1月至(略)年1月期间出生)。岗位报名条件中另有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以《岗位一览表》中相关岗位载明的具体年龄要求为准;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略)年(略)月(略)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略)年7月(略)日之前取得。除另有要求的情况外,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职称等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8.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美丽青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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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每日实时报名情况。
报名信息应由本人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略)
(四)岗位调整
缴费确认人数(免笔试岗位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免笔试岗位不低于1:(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1月(略)日(略):(略)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略)
(二)笔试内容:(略)
(三)笔试要求:(略)
(四)笔试成绩查询:(略)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按照竞争比例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免笔试岗位考生,直接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考生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前及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经主
管部门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略)
(二)聘用:(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长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用至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人员,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五)凡在笔试、面试阶段放弃人员,应于笔试、面试开考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报备,凡未提前报备者,将纳入青山区卫健系统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青山区卫健系统招录考试。
(六)报名期间,招聘政策以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或青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青山区红钢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新沟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红卫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冶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钢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 |
青山区工人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八吉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略)-(略) |
青山区卫生健康局 | (略)-(略) |
(七)本次招聘工作,青山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略)
武汉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局
(略)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