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本次驾培资产处置和资产场地租赁转让需捆绑打包进行交易,即意向承租方需同时报名《环高公司驾培场地招租项目》及《环高公司驾培业务资产转让项目》。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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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无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装修和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
| 用途限制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承租方租赁场地不能用于违法违规用途,并确保资产安全。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租期(略)年(免租期3个月) |
| 租金挂牌价 | 本次场地租赁以十年租赁金额,即(略)元作为挂网底价。 | 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缴纳。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 |
| 履约保证金 | (略)万元 | 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略)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提供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略)%,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略)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