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仲集镇公厕提升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仲集镇公厕提升改造,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筑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建设造价:(略)
2.5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略)年(略)月(略)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3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 系 人:项女士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 传 真: /
监督部门: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4号
电 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