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游泳馆管理与运营项目,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体育学院研究,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游泳馆管理与运营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运营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简介:(略)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其他要求:
(1)运营商具有许可项目范围为游泳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运营商正式员工,并提供该员工截止比选日期前连续十二个月(不含比选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运营人相关制度,特别是涉及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安全管理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报名时需递交响应文件(见比选文件)及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