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酸洗及炉前碱洗标段工程分包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锅炉酸洗及炉前碱洗标段工程分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人:(略)
1.3 釆购机构:(略)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 采购项目概况:(略)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
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锅炉酸洗范围
本项目锅炉供货厂家为上海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为(略)MW机组工程超超临界机组,锅炉为(略)t/h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二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式锅炉。
本次锅炉化学清洗的主要范围为水侧所有管道、高压给水管道、省煤器(含分级省煤器)、水冷壁、下降管、下联箱及连接管道等。过热器、一次、二次再热器不参加化学清洗,只进行充保护液。经估算包括临时连接系统清洗总容积约为(略)m3;
序号 | 设备 | 容积(m3) |
1 | 省煤器 | (略) |
2 | 水冷壁 | (略) |
3 | 启动系统 | (略) |
合计 | (略) |
(上表中估算数据仅供响应人参考,各响应人应根据经验确定总体报价。实际容积与以上数量不一致时,响应价格不调整。)
2、炉前系统碱洗范围
包括排气装置、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低压给水管道、中压给水管道、邻机加热管道、疏水扩容器及有关管道、启动疏水泵至凝汽器母管、暖风器疏水母管、低温省煤器系统(含管道)、凝结水系统及汽泵电泵低压给水系统、轴封加热器及旁路、烟气余热利用装置、低压加热器水侧及旁路、除氧器水箱及管道、高压加热器水侧及旁路、低压加热器汽侧及疏水管道、高压加热器汽侧及疏水管道,清洗容积如下:(略)
项 目 | 排气装置 | 低加水侧及汽侧 | 烟气余热 利用装置 | 除氧器 | 高加水侧及汽侧 | 临时系统 | 合计 |
容积(m3) | 约(略) | (略) | 约(略) |
(估算数据仅供响应人参考,各响应人应根据经验确定总体报价。实际容积与以上数量不一致时,响应价格不调整。)
3、清洗质量目标:
(1)清洗后的金属表面应清洁,基本无残留氧化物和焊渣,不出现二次锈蚀和点蚀,不应有镀铜现象。
(2)用腐蚀指示片测量的金属平均腐蚀速率应小于8g/(m2·h),腐蚀总量要小于(略)g/m2。
(3)基建炉的残余垢量小于(略)g/m2为合格,残余垢量小于(略)g/m2为优良
(4)清洗后的表面应形成良好的钝化保护膜。
(5)固定设备上的阀门、仪表等不应受到损伤。
1、提供化学清洗、检查验收、检验试验、废液处理及排放、管口切割及打磨等所需的药品(必须由业主及监理认可,如须抽检或复验费用乙方自理)、设备(含配套的临时管道、阀门等)、材料(电缆、灯具等)、工器具、机械(具)、人员等与化学清洗有关的所有资源。
2、负责炉前及锅炉化学清洗临时系统的安装、维护及拆除恢复。
3、负责清洗前的垢量分析、管道锈蚀度、清洁度的测试,以及其他与化学清洗工程有关的试验、测验,并提供试验合格报告。
4、负责编制化学清洗方案,并得到建设方、监理批准;施工方案应包括安全应急预案和技术预案、废液处理方案等内容。
施工方案中应编制可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清洗过程严格执行,对乙方自身的安全负全责。
5、负责清洗过程中的临时系统操作。
6、负责化学清洗过程中药品的配制、添加。
7、负责化学清洗药品的质量检验。
8、负责清洗后效果的检查及质量评价。
9、负责化学清洗废液的处理与达标处理。
(略)、负责施工范围内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略)、负责编写化学清洗总结,出具报告,必须由采购方、业主、监理批准。如地方相关机构有要求,也必须由其批准。
(略)、负责提供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及卫生清理等为完成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工作;
(略)、负责确定接口位置、受热面临时割管、安装酸洗管道、酸洗后割管检查以及酸洗后恢复打磨管口至达到焊接条件。高压焊口由采购方受热面施工分包商焊接。
(略)、动力电缆及接头由响应人提供并接入采购方指定的一级盘;照明电缆及其他(略)V电缆,由响应人提供并接入采购方指定的二级盘。
(略)、严格执行业主及采购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出现任何有损业主及采购方利益和声誉的事件发生。
(略)、锅炉的EDTA清洗须均采用全新的EDTA药剂,不得部分或全部采用回收再生的药剂。
(略)、若采取盐酸酸洗工艺,凡能接触到盐酸酸洗液的设备、阀门和管道不能含铜材质和奥氏体不锈钢材质,或采取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
(略)、锅炉酸洗、炉前碱洗及废液排放质量目标:(略)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协议书的分包工程范围及附件(略)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 安全目标:(略)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略)
(2) 财务要求:(略)
(3) 业绩要求:(略)
(4) 信誉要求:(略)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略)
(6) 其他要求:(略)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略)
(注:(略)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分包商在线进行操作。分包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分包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分包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分包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略)
8 其他
无
(注:(略)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纪检监督机构
分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略))提出投诉。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