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单位实施的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完工,为及时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拟采用邀请参与的方式选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
邀请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二、项目资金来源
增发国债资金
三、项目概况
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包含以下5个河段:(略)
四、服务内容及范围、要求
(一)服务内容:
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合追至巴旺河段整治工程、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料乡村河段整治工程、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百林乡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二期)、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甲略村河段整治工程、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所略乡政府所在地河段整治工程(二期)等5处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编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二)成果及质量要求:
编制成果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程、导则等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要求在确定服务单位后在委托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项目工程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百林乡。
五、邀请方式
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邀请公告,符合资格要求服务单位均可报名。
六、确定服务单位方式
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班子扩大会议商定。
七、报名资格要求方式
受邀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条件,并从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八、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1月6 日至(略)年1月8 日,每日上午8:(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邀请报名的公告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自(略)年1月 6 日至(略)年1月 8 日。
十一、其他事项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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