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开江县(略)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关于审定开江县(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的批复》(开江府函〔(略)〕(略)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家培训机构承担开江县(略)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此次培训任务(略)人,培训时间8天,资金标准(略)元/人。培训专业和人数如下:(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备与培训专业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有承接单期(略)人培训班的能力。
3.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的规定,培训任务完成后做好项目审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等。
5.具备培训班级学习过程全程录像条件,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学习等所有培训环节。
6.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培训工作经验丰富的农业广播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优先遴选;优先遴选承担上一年度并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学员满意率达(略)%以上的培育任务的机构。
7.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参加培训。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能申报
1.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2.近三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3.近年来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有不良培训记录、有媒体负面报道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四、申报时间
(略)年1月5日—(略)年1月9日
五、遴选程序
1.自行申报:(略)
(1)《开江县(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等。
(2)证明材料:(略)
2.组织遴选:(略)
3.对外公示:(略)
联系人:(略)
附件:(略)
???????????????????????????????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