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电视监控维保、维修、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电视监控维保、维修、安装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编号:(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 招标范围:(略)
本次招标项目为保证服务时效,划分为三个服务区域,确定三家中标单位,兼投不兼中。具体中标分布区域: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标段三:(略)
2.5 合同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略)
3.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9 提供不少于2项同类型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略)
5.2 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略)
5.3 递交方式:(略)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联行号:(略)
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