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城西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项目编号 | 皖E0-(略)-(略)-(略) |
标段名称 | 和县城西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标段编号 | 皖E0-(略)-(略)-(略)-1 |
招标人 |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统一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最高限价 | (略).(略)元 |
代理机构 |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大荣村综合楼1号楼3楼徐济超(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略)/(略)/(略) 9:(略)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略)日历天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谢汪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略)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略)日历天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范文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略)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略)日历天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董静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略)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略)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略)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