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项目为土地经营权招租,土地流转用途为水稻、小麦、油菜等传统粮油农作物种植,不得从事多年生农作物种植,不得开挖土地从事稻田虾蟹养殖。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 2.竞得人在承租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基础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担,租期结束,竞得人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无偿归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期内因使用承租土地产生的排灌电费、设施维护费、水电费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土地流转面积以本公告公示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机耕路及灌溉水系),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若确需转包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招租的剩余期限。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出租合同,收回流转土地。 5.租赁期间发生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和使用标的物经营时所造成的他人意外伤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竞得人和他人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出租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或出租方因招商引资的企业需入驻该地块,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退还剩余租金,青苗补偿费参照当涂县的政策执行。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租赁的土地,也不得以未达到中标年限为由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7.本次招租土地中竞得人不享受国家给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由竞得人自行购买和享受。 8.本次招租实行明标暗争的方式竞租,竞租时一律使用现金,任何有价证券、存折、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借条都不抵作现金,发现假币现场交工作人员处理,且不作现金计算。中标必须以投标袋内实有现金为准,当投标卡所填金额与投标袋内实际所投金额不一致时,一律以现金为准,谁高谁中标。投标档次以“千元”为最小单位。投标的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竞租底价方可有效,小于竞租底价为无效标。竞得人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要求出租方退还中标款,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竞得人中标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9.出租方与竞得人就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实际签订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略).凡参加竞租的意向竞租人都被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已经了解招租土地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对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本次竞标的解释权归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