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工)字[(略)]第(略)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略)(工)-(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产出(≥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税收(≥万元/亩) | 能耗标准 | 环保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湖新区(略)(工)-(略) 号 | 凤凰单元(略)-(略)-(略)B-2号地块(地块北侧为紫荆路,其余侧均为现状工业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标准厂房)(略)年 | 土地:(略) | 不小于1.5 | 不小于(略) | (略) | (略) | (略)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略)吨标准煤 | 万元GDP化学需氧量小于2千克,万元GDP二氧化硫小于2.5千克 | (略)(其中含构筑物价格(略).(略)万元) | (略)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上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按照湖自然资规发[(略)](略)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事宜:(略)
(一)申请对象:(略)
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列为D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拍,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有关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宗地保留现状构筑物出让,拍卖起始价(略)万元(其中已包含构筑物作价(略).(略)万元)。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三)拍卖时间:(略)
(四)拍卖方式:(略)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时间:(略)
(五)交地时间:(略)
(六)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褚女士(略)-(略)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