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1 | 整体要求 | (1)物业公司独立承担本物业的一切管理责任,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
| (2)物业公司中标后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书面完整的《项目管理标准》、《员工工作标准》、《工作管理制度》、《人员奖惩规定》,并征求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调整,不能提供完整材料,采购人可以拒绝物业公司入场。 |
| (3)物业公司进场时,应对校区所有绿化植物进行备案,如因物业养护管理不当导致校区绿化损失时,由物业公司原位原样进行恢复。 |
| (4)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每次物业履约验收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
| (5)物业公司入场前,必须接受采购人对进场服务人员的身份确认,入场人员实际或公司实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物业公司进场,同时追究中标物业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对岗位人员必须先行考核,不得无条件沿用原有岗位人员。 |
| (6)物业公司需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以工作汇报会议方式进行工作小结和意见征询,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 |
| (7)建立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其中包括秩序维护档案、维修维护工作档案、保洁消杀档案、绿化工作档案和物业项目经理巡视检查档案,档案内容要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 |
| (8)物业公司每年须为员工提供三套工作服装(春秋、夏季、冬季),三套服装均含上衣、裤子、腰带、鞋帽、水靴(保洁、绿化、维修)。如遇特殊天气对于室外作业应额外提供口罩、雨衣、防护服、靴子。 |
| (9)物业公司需按岗位实际数量和需求,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维修、绿化人员每月2副线手套、保洁人员每月2副塑胶手套、所有服务人员每月1袋洗衣粉) |
| ((略))绿化服务所产生的垃圾、树枝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堆积,清运及处理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绿化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绿化工程。 |
| ((略))维修服务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维修工程,遇有大型活动物业公司需无条件增派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临时服务。 |
| ((略))对采购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存在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须经采购人批准并审定费用预算后方可实施。 |
| ((略))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所有从业人员的劳务费用,并为员工缴纳意外伤害等保险,并负担其工伤、意外伤害的补偿。 |
| ((略))采购人支付的物业费中,含有人员工资、服装费、绿化(服务、农药化肥、机械用油、绿化垃圾清运等费用)、伙食补贴、社会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保洁工具(用品)费、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包括食堂)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物业公司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
| ((略))物业公司每月需向采购人提供在学校服务物业在岗人员登记表,物业公司可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人员,但不可减少人员。物业公司中标后,必须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人数。 |
| ((略))物业公司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制度,物业公司不得招聘曾有不良行为的员工。 |
| ((略))物业公司有义务完成校内临时性的其它工作。 |
| ((略))物业公司必须实施员工早中晚上下岗打卡签到制度,自备签到设备,物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要求作息时间,其中物业经理在工作日每日7:(略) |
| ((略))如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或物业人员操作过失造成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伤害、死亡或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公司要承担全部责任。 |
| ((略))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中标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服务人员工资。 |
| ((略))物业公司服从并配合学校假期、法定节假日安排,不得索要额外费用。 |
| ((略))物业公司需根据学校卫生防疫需求,制定详细消杀作业标准及方法,并具体实施。 |
| ((略))物业服务期间,学校不免费提供值岗人员的餐食,若值岗人员在学校就餐则参照学校餐费标准执行。 |
| 2 | 信报服务 | (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
| (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 |
| (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 |
| 3 |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 (1)设置(略)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
| (2)紧急维修应当(略)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