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现状,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树木棵树不全,树木数量、胸径尺寸、高度不标准等理由提出任何补偿或退货等要求,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以其实物现状拍卖,具体详见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价格评估报告》(皖中信智力价评字第((略))A-(略)-1号),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自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看护、采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严禁开挖和破坏标的物现场路面及其它设施。标的物处置期限为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略)日内完成相关采伐、运输及清场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略) 4.委托方和拍卖方均不提供销售发票,只提供佣金发票。 5.买受人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协助买受人向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审批费、工本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未依法取得有效《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开展任何采伐作业。 6.采伐作业与安全责任: (1)买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伐许可证规定,按核定的范围、方式、期限开展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期限、违规采伐,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林木采伐、运输及场地清理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或法律纠纷,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方、拍卖人无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