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略)〕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现将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资兴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4、代理服务费:(略)
三、招标代理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标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了代理咨询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公告中比选。
3、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比选申请活动。
4、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政府采购网登记。
5、代理机构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的购房合同,租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可以为复印件)。
7、有4人以上(含4人)固定工作人员。提供(略)年6-(略)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日期:(略)
2、报名方式:(略)
六、评选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代理机构的方式,合格竞选人由相关部门根据评分方案对其竞选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按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定一家代理机构。
现场评选时间:(略)
选取地点:(略)
七、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部门为资兴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电话:(略)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九、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资兴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