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略)
注意事项:(略)
2.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采购包,开标、评标顺序按采购包1.采购包2顺序进行。投标人在2个采购包中只能中1个采购包,若某投标人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继续参与其他采购包的评标,但不参与采购包2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3.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略)
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结算复审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的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正常复审审计服务、加班、加点工作等均认为已包括在复审审计服务的总报价中,不再获得额外的支付,不再另外增加费用。咨询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差(因为服务项目需出差且出市的出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办公、交通、通讯、资料、会务及其他管理费用以及利润、税金、规费等。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工作量进行报价,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复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
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精神,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略)%(本项目投标优惠率报价大于(略)%时);
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本项目投标优惠率报价大于(略)%时);
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服务)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