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拉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略)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供食堂原材料(包含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海鲜、干杂调料、水果、牛奶、酸奶、各类饮品饮料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与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略)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
2.1发布媒体:(略)
2.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2.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略)
2.5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及藏财采办【(略)】(略)号的规定。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