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的房产内部所有的可移动家具、杂物、设备等,以及房产所属院内设备、杂物等物品不随本次标的转让而转让,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威海市乳山市长江路明玥小区(略)#别墅,位于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银滩明玥小区(略)#。房产权证号为乳山房权证银滩字第(略)号,土地证号为乳银国用((略))第(略)号,标的房产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略)平方米,用途为别墅,建成年份为(略)年。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截止至(略)年(略)月(略)日,房产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款。 2、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及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特别提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