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方式:(略)
评审标准:(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二)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服务能力,并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五)具有良好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略)
六、报名
(一)地点:(略)
(二)报名截止时间:(略)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书格式不限,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事项及相关事宜);
七、投标文件要求及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要求:(略)
(二)投标文件递交:(略)
八、遴选程序
(一)遴选小组成员:(略)
(二)监督科室:(略)
(三)开标时间:(略)
(四)地点:(略)
(五)遴选时由遴选小组成员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一轮商务洽谈;洽谈中,遴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采购有关的其它参选人的信息。
九、废标条款:(略)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遴选过程中存在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或采购需求调整的;
(四)未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无效投标:(略)
(一)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三)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四)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五)投标文件未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六)参选人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七)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八)采购人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并在采购人谈判小组提出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证明(如成本测算表),不能按要求提供的;
(九)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