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已列入养护工作计划,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和标段划分:(略)
标段 | 路线名称及桩号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养护性质 |
CH(略)SJ(略) | 国道龙东线(G(略))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起讫桩号为K(略)+(略)-K(略)+(略)。 | (略).(略) | 一级 | 路面改造 |
国道龙东线(G(略))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起讫桩号为K(略)+(略)-K(略)+(略)。 | (略).(略) | 二级 |
CH(略)SJ(略)标段小计 | (略).(略) | — | — |
CH(略)SJ(略) | 省道长双线(S(略))八屋镇入口至八屋镇出口,起讫桩号为K(略)+(略)-K(略)+(略)。 | 3.(略) | 二级 | 路面改造 |
省道长双线(S(略))三道圈村入口至农场出口,起讫桩号为K(略)+(略)-K(略)+(略)。 | 2.(略) | 二级 |
省道长双线(S(略))十屋镇入口至十屋镇出口,起讫桩号为K(略)+(略)-K(略)+(略)。 | 1.(略) | 二级 |
长春市(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后续计划中拟实施的其他养护工程项目(不含路面改造工程)。 | — | — | — |
CH(略)SJ(略)标段小计 | 7.(略) | — | — |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4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CH(略)SJ(略) |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近五年内(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相应的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或大、中修及路面改造工程)设计累计不少于(略)公里(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
CH(略)SJ(略) |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 近五年内(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相应的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或大、中修及路面改造工程)设计累计不少于(略)公里(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
投标人(仅指根据厅公路字〔(略)〕(略)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和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所有标段投标,允许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顺序为CH(略)SJ(略)、CH(略)SJ(略)标段,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序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2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监督部门:(略)
(略)年1月(略)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