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概况
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益阳市桃江县,园区代码S(略),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调整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特色产业调整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核准范围面积5.(略)km(略);,实际开发面积为3.(略)km(略);。(略)年完成园区跟踪评价,(略)年(略)月(略)日取得《关于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文号湘环评函〔(略)〕(略)号。
(略)年规模工业总产值(略).(略)亿元,同比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略)亿元,同比增长(略)%。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略)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略)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略)个(其中报告表(略)个、报告书(略)个、登记表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略)家(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略)个,未完成验收的有9家(目前正在办理)。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略)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略)个(目前在办理)。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略)个(登记管理(略)个、简化管理6个、重点管理3个),(其中(略)家企业按照要求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申报,6家正在办理中)。
根据《益阳市环保局关于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意见》((略)年1月9日),近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略)
二、环境管理情况
(略)年7月,园区委托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于(略)年2月5日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为:(略)
(略)年(略)月,园区委托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跟踪评价工作,编制了《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略)年(略)月(略)日取得《关于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文号湘环评函〔(略)〕(略)号。
(一)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p)
(三)水环境管理
桃江高新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略)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略)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0.3万m3/d,污水集中处理比例(略)%(按外排水量计),无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略)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略)
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略)m,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略)%,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无倍。
灰山港片区:(略)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略)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略)%,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无。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略)
(五)土壤环境管理
已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年度例行监测,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无。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略)个,产生量(略).(略)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略).(略)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略)个(含实验室危废、机修废油抹布等),产生量(略).(略)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略).(略)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略)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2件,对出现的环保投诉均已完成整改与办结。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成立了生态环境及应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2.与湖南鑫政铝业联合开展了(略)年度环境应急演练。
3.组织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及应急知识培训。
4.委托环境检测资质单位根据规划环评要求按季度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
5.(略)年度园区与湖南赛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定期对园区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协助和指导,对园区企业进行走访、提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对策。
6.开展了一次园区所有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并建立了台账,排查企业共(略)家,提出现场问题(略)条,整改建议(略)条。
7.针对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企业环保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了1次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8.(略)年获得湖南省工信厅评定的“绿色园区”称号。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目前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部分企业未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环境综合治理制度不完善,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
1.加强企业监管,严把“入园关”。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环评、验收、应急预案等环保手续;督促企业落实自主监测,水气声指标达标;督促企业落实固废、危废管理,进一步完善园区固废危废监管体系;继续落实园区排污许可制;继续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及项目入园准入条件,严把入园关。
2.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监测。根据《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自行监测计划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开展好园区水、土、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3.落实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制度。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略)〕(略)号)的信用评价标准落实园区环保工作,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同时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价自评。
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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