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需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运营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负债,能满足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能挂靠招标,中选后不得转让,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供应商签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略)号(略)室)。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略)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六、投标文件提交:(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开标地点:(略)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地址:(略)
2.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