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略) 一、投标人必须确定投标文件中用以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定标方案仅对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外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实力加分。因此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实力子要素作如下补充: (1)“子要素内容”部分增加以下内容:(略) (2)“评审标准”部分修改:(略)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前附表-3.2.2 计算报价下浮率得分中“第三档得分区间的得 (略) 分”修改为“第三档得分区间的得 (略) 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第四条款内容修改为: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预留工程结算价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且质量保证金预留期间不计息。今后如市财政投融资项目实行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则双方另行商定。 2、发包人在预留的保证金返还承包人前,承发包人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发包人才将保证金返还。 3、发包人在返还保证金时,有权将应由承包人承担但已由发包人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抵扣,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略) 日内偿付发包人,否则,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滞纳金。 4、自本条规定的保证金返还之日起(略) 日内,承包人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发包人处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涉及“质量保修金”字眼均修改为“质量保证金”。 五、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略)年1月(略)日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六、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略)年1月(略)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七、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略)年1月(略)日 (略):(略)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