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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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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编号:(略)
1.1.2 项目名称:(略)
1.1.3 采购方式:(略)
1.1.4 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1.1.5 采购需求:(略)
1.1.6 合同履行期限:(略)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⑴ 时间:(略)
⑵地点:(略)
⑶ 方式:(略)
⑷ 售价:(略)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
⑵ 地点:(略)
1.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 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略)
⑸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⑹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⑺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1.7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1.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