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略)D(略) |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清丰县(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包划分:(略)
4.服务期限:(略)
5.服务要求:(略)
6.服务地点:(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略).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注:(略)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农业相关或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要求:(略)
注:(略)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3、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