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东明县幸福河和东台寺北沟排涝工程已经 东明县人民政府以“ 东政复[(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东明县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博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东明县幸福河和东台寺北沟排涝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标、施工标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监理标:(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3行政监督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