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歙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歙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略)
2.项目类别:(略)
3.资金来源:(略)
4.标段(包别)划分:(略)
5.项目地点:(略)
6.投标保证金:(略)
7.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略)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③项目开启后(略)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略)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