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略)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略)-(略)-(略)-(略)-(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略)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略)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略)
2.6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矿山)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近(略)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三等及以上级别磷石膏库或尾矿库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如业主证明或相关成果文件或其他资料)予以证明。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 1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参照《保康县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略)]2号)要求实施“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略)年(略)月(略)日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