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政内部管理线上化系统公开询比公告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采购内容:(略)
1.3采购金额及限价:(略)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张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承诺函与截图或信用报告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CE(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具有CMMI三级(含)以上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具有(略)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略)万的软件服务案例的业绩。需提供该案例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在(略)年1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可在中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邮政生产大厦(略)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说明报名意愿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邮箱:(略)
3.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略)
4. 应答文件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略)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询比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略)
6. 联系方式
询比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