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庆市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迎宾小区(北苑)(略)幢3单元(略)室住宅房拍卖项目 |
项目编号 | H0GYCQ(略)C(略) |
委托方 |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略) 咨询展示期:(略) 竞价时间:(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拍卖标的:(略)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智力房估字〔(略)〕A-(略)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略)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转让 底价 | (略).(略)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1万元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并于《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转让条件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委托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略)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略)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竞买人请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万元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将履约保证金1万元缴入我公司账户。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竞买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竞买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经我公司审核,并经查实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届时,我公司将为竞买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略) 户名:(略) 户名:(略) (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略)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受让人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由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发起退款指令,交易保证金按原账户退回。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详见《竞拍须知》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4.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
九、附件 |
《竞买人须知》《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告知》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