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批准,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伙食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略)
2.2服务期限:(略)
2.3招标范围:(略)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标段三:(略)
标段四:(略)
2.4合同估算价: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标段三:(略)
标段四:(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
(2)投标人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鸡肉)。
标段二: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猪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猪肉)。
标段三:(略)
标段四:(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的自然顺序确定各标段中标人。
3.4其他资格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略)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略)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