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略)年度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琼旅文便函〔(略)〕(略)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省级各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旅游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厅决定开展(略)年度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略)年度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遴选主要围绕户外运动、体育赛事、体育文化和数字体育等与旅游深度融合且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方向与类型开展。
(一)户外运动与旅游融合型:(略)
(二)体育赛事与旅游融合型:(略)
(三)体育文化传承与旅游融合型:(略)
(四)数字体育与旅游融合型:(略)
二、遴选条件
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遴选主要考查和展现申报单位的合规性及所申报案例的创新性、引领性和效益性。
(一)合规性:(略)
(二)创新性:(略)
(三)引领性:(略)
(四)效益性:(略)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申报单位填报《(略)年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推荐
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结合本地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遴选通知规定日期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每个市县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3个。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和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三)筛选审核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年度申报案例进行审核,结合实地考察情况,遴选出年度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名单。
(四)公示推广
遴选结果将通过官网进行公示发布,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申报单位需填写《(略)年海南省体旅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
(二)资质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
(三)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提供案例相关佐证材料及高清图片不少于5张,并备注图片名称,大小不低于2MB,图片版权无争议。若所报送案例入选,将在宣传推广中无偿使用。
(四)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所在市县审核无误后填报《(略)年海南省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一并报送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和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报送材料时间截至1月(略)日。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三)电子邮箱:(略)
(四)联系地址:(略)
附件:(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略)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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