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螺洲支路道路工程(K0+(略)-K0+(略))(施工)(评定分离)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略)]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福州市螺洲及周边片区韧性城市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总盘中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城鑫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螺洲支路道路工程(K0+(略)-K0+(略))位于三江口片区,道路起点接螺洲路,自西向东约(略).(略)米后折向南,经螺福路之后向环岛路延伸,总长约(略)米。其中,起点至桩号K0+(略).(略)段,规划红线宽度(略)米;桩号K0+(略).(略)至螺福路段,规划红线宽度为(略)米;螺福路至桩号K0+(略)段道路段,规划红线宽度(略)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起点至桩号K0+(略).(略)段、螺福路至桩号K0+(略)段-城市次干路,桩号K0+(略).(略)至螺福路段-城市主干路;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增输入
(1)工程类别:(略)
新增输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为软基处理、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通信管道、交通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中路缘石、检查井全部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修改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修改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 (略):(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新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新增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新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