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疆大厦贵宾楼一层B区商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北京新疆大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新疆大厦贵宾楼一层B区商铺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略)
2.2 招标项目名称:(略)
2.3招标范围:(略)
2.4 项目地点(服务地点):(略)
2.5 服务期(租赁期限):(略)
2.6 项目预算金额:(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得少于2年。
(2)投标人须具有一定资本实力,良好商业信誉,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人不得借用或者挂靠其他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经营中要遵纪守法,应按当地政府、街道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精神文明、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卫生环境、防疫等社会事务性工作,遵守新疆大厦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事故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从(略)年1月(略)日起(略)年1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4.2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略)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4日上午9:(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7. 其他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邮箱:(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