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后勤实业总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后勤实业总公司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南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略)
1.2 项目名称:(略)
1.3 底价限价:(略)
1.4 采购需求:(略)
1.5 合同履行期限:(略)
1.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2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拖欠采购人相关管理费用,且至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尚未交清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涉及纠纷,且至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纠纷尚未解决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至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腾退场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略)
3.2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份数:(略)
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各供应商自愿按规定时间至学院勘查现有情况,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现场勘察签到开始时间:(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