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川办函〔(略)〕(略)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报批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的通知》(〔(略)〕-(略)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土壤资源。越西县自然资源局采购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县(略)年度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方案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及控制价
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报批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的通知》《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凉山州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成越西县(略)年度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方案编制,并通过各级审查、备案等工作。
2.预算控制价:(略)
二、时限要求
被选中的第三方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三、报名资格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开展编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力量、设备和技术能力以及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4.具有良好信誉,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以来无相关重大违法记录);
5.熟悉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近年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凡有意愿参加的第三方机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简介、报名表、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测绘资质证书、拟派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将作为入围评分重要依据);
(2)近三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入围评分重要依据);
(3)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团队配置等,将作为入围评分重要依据);
(4)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被核实提供资料为虚假资料,则取消参与资格;
(5)符合以上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承诺。
2.我局将从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中根据机构实力、开展相关工作经验和有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后,择优选取3家单位(不足3家直接进入现场谈判),以电话或文件方式通知邀请进入现场谈判环节。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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