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招标项目
A包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入围数量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理论考场 | 7 | (略)元 | (略)元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略)
5.2、招标区域:(略)
封市区、祥符区、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兰考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考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摩托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所在地为开封市区内,包括龙亭区、顺河回族区、鼓楼区、禹王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包含祥符区。
5.3、招标内容:(略)
5.4、服务周期:(略)
5.5、标包划分:(略)
A包:(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法人的,提供(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提供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略)号、(略)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略))(略)号、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公交办((略))(略)号和《关于明确驾驶理论考场相关问题的通知》(豫公交办((略))(略)号)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A包:(略)
提供该服务项目的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或拥有考场用地的合法使用权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租赁的提供合法的土地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所有权证明,所用土地租赁年限应满足本项目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3、供应商在社会考场经营活动中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供应商,其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名下所有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在社会考场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原考试场地、设备、车辆也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供应商及其所提供的考试场地在历史经营活动中无考试作弊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
3.5、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6、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等犯罪记录(核查网站:(略)
3.7、本次招标每个供应商可以入围多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略)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