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采购包1
(1)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磋商活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上传以上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磋商活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上传以上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磋商活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上传以上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磋商活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上传以上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磋商活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上传以上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