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全厂通信系统框架协议(重新招标)
全厂通信系统1套。具体数量以实际订货单执行量为准。
框架协议下订货单签订后(略)天内卖方送货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现场及中海壳牌C1/C2仓库,如有变化则买方通知卖方,卖方应积极配合。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C1/C2仓库车板交货。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略)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略)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略)-(略)-(略) 到 (略)-(略)-(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略)
(略)-(略)-(略) (略):(略)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略)-(略) (略):(略)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投标人首次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3)信息公开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5)投标人应均衡报价,报价具备合理性。单价应与货物的结构复杂程度、技术性能、规格、材质等技术要求等相匹配,比如在其他要求相同的情况下,规格小的单价不应高于规格大的单价等,报价不均衡情况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6)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的框架协议,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下达订货单。其中对讲机终端设备(见分项报价表中的5.4)将由招标人按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需求和中海壳牌C1/C2生产运营需求与中标人分别签订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