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略) | 行政许可 | 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略)年5月国务院令第(略)号,(略)年7月修正)第三条:(略) 2.【部委规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略)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略)号,(略)年4修订)第四条:(略) 3.【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略)年(略)月省政府令第(略)号)第十二条:(略) 4.【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略)〕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略)年全国版)》:(略) | 县 | 协助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条件、规划、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3.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应当具备条件,换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新证。 4.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销售品种、储存能力变更。 5.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等内容的变更。 6.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被许可人擅自从事行政许可以外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略)年5月国务院令第(略)号,(略)年7月修正)第五十三条:(略) 2.【部委规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略)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略)号,(略)年4修订)第三十五条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工作人员在销售许可的受理、审查、颁证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受贿、渎职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